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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地热能!国家四部门: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

作者:办公室
来源: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发布时间:2023-03-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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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大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力度,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目标,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

《通知》提出,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自愿组织优选不超过1个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好、开发潜力大、用能需求明确、地方政府及农民积极性高,特别是现有支持政策完备、支持力度较大的县域,申报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因地制宜打造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助力实现乡村振兴的示范和样板,合法合规、统筹利用好各领域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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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能源资源条件,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编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实施方案,提出建设目标和内容,明确激励政策措施。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于2023年5月底前,向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报送实施方案。经评估具备试点县建设条件的,分批公布名单,开展试点县建设。

国家能源局同步发布的《通知》附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非电开发。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试点县平原地区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应采用热电联产、大型生物质锅炉等集中供暖模式,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散煤,促进农村清洁取暖、清洁用能。

建设具备地热供热能力的乡村能源站,培养专业化服务队伍,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集约开发和高效运营管理。结合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城镇清洁供热供电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降低地热能钻井成本,提高换热效率,提升运行稳定性。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探索智能化、共享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新模式。

能源产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发挥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创新发展的优势,加快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对保障农村地区能源安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工作,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尽快取得实效。

(转自地热能资讯)